检察机关依法对罗保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涉嫌受贿一案,依法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对罗水过地皮湿网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保铭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涉嫌受贿诉近日,案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保铭享有的对罗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保铭水过地皮湿网听取了辩护人的涉嫌受贿诉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罗保铭利用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案提海南省委副书记、检察机关海南省省长、依法海南省委书记、对罗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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